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

更新时间:2021-01-13 10:50 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于:教育科研人才网

学院简介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地处经济发达、文化底蕴深厚的首都北京,是2007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民政部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和民政部假肢矫形重点实验室同时设在学院,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民政政策理论和社会工作研究等职能。

学院建有燕郊和大兴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06亩。其中,燕郊校区占地310亩,建有体育馆、图书馆和10多个实训中心、60多个实训室,教学实训设施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大兴校区位于北京新兴的高校聚集区,占地596亩,是一所集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化为一体充满活力和时代气息的新校园。

学院立足民政、面向社会,设有护理(全科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救助社工、社区社工)、人力资源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学前教育(普通幼儿教育、特殊儿童教育)、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园林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8个涵盖民政各个领域、社会亟需的特色专业及专业方向,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技能型人才。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及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民政部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工作部门 专业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招聘数量 户籍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A01思政部专任教师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部(通识教育中心) 音乐艺术、文艺学 不限 博士 2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2思政部专任教师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部(通识教育中心) 中共党史 中共党员 博士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副高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3老年福祉学院专任教师 老年福祉学院 护理学 不限 博士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副高及以上职称;4.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A04社会工作学院专任教师 社会工作学院 心理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副高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5康复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康复工程学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5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  
A06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专任教师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教育学、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3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7生命文化学院专任教师 生命文化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8生命文化学院专任教师 生命文化学院 应用心理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副高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09婚传学院专任教师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会计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A10社工研究所科研岗 社会工作研究所 社会学 不限 硕士研究生以上 1 北京户籍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能吃苦耐劳;2.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中级及以上职称;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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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3日至2月12日17:00截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简历》(附件3)。填好后,与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一起,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的文件名称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sc@bcsa.edu.cn,bsglrsc@163.com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进入考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民政部网站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10-80206978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路1号(新校区)

附件1:《个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简历》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1月12日